蒲政发【2009】3号
镇政府关于控减行政费用的若干规定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发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减少行政运行成本,落实好从公用经费中节约5%用于灾区建设,同时树立好政府形象、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我镇的公用经费控管做如下规定:
一、招待费管理。实行扎口管理,对口接待,所有接待需要按排用餐的须报请党政一把手批准。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接待标准,地市级以上的60元∕人;县级的和县级部门40元∕人。本镇内重大集体工作活动确实需要按排就餐的,在得到主要领导批准后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严格执行对口接待和控制参陪人员数量,有效遏制客少陪同多的现象。除招商引资外,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由村集体开支的请吃,否则开支费由当事人自己负担。如果确须给来客安排纪念品的同样要得到党政一把手批准,所有接待人员不得享受。今后镇政府的接待用烟、酒由政府统一批发,经党政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属于部门对口公务接待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费用由部门自行负担。
二、差旅费用管理。要严格执行我市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在本市内除招商引资必须的接待和集体组织的大型参观活动以及征兵工作外,其他一律不得用公款租用交通工具,上述活动的包车费小汽车到如皋市内的半天100元,一天120元,六客以上的小客车半天130元,一天140元;大客车费用面议;南通市范围内(除如皋市)因公外出办事的,确实需要派小汽车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小汽车半天租用费用140元,一天是160元(含路桥费);超出南通市的因公外出用车按里程计算用车费用,每公里计价1.5元,六客以上的小客车每公里计价1.6元,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按实列支,同时给驾驶员每次来回总天数减一乘100元计算等待补贴,用车人和镇政府办公室共同核定里程。上述用车费用一律凭核实无误批准手续齐全的派车单和发票方可到财政所报支。各部门的出差费用由部门负责。
三、加强对办公物品的扎口管理。购置、发放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物品和大宗办公物品购置要做到年初有预算,并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置,办公物品购置要做到质优价廉,购置量要适度合理,避免重复,能批发的决不零购。
四、其他费用的管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来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度水,每一张纸,减少每个用电设备等机时间和空转时间;机关和部门的电脑设备要利用,尽可能的不到外面打、复印材料;政府负担的路灯开与关,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照明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印刷品的购置需经财政所审核数量、质量和价格,纸张购买实行采购,领用一律登记。今后社会零救实行分片包干、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五、严格控制奖金、各项津贴、福利费和节日福利的发放,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发放各种福利、奖金、津贴和加班补助,非国家明文规定范围内的津贴和福利一律取消,涉及到法定假日的加班补助应得到镇政府的批准方可发放,缩小部门之间的福利、津贴差距,反对部门之间攀比的现象。
白蒲镇人民政府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