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发[2009]19号
镇政府关于农村改厕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省卫生镇创建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农村改厕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镇农村改厕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创建省卫生村、卫生镇为契机,迅速掀起农村改厕高潮,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上级的考核验收。
二、目标任务
全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必须达到90%以上,全镇共有农村户厕21281座,按90%的目标需改厕19146座,6月15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改厕的标准及模式
根据《如皋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技术规范》的规定,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标准:
厕屋:有墙、有顶、有门。厕屋应建在室内或院内。
便器:为标准水冲式便器(节水型)。可使用简易座便器配备水桶,也可以制作简易水箱;条件好的可使用联体水冲马桶。
三格式化粪池: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无渗漏,密闭有盖。化粪池应建在房屋或院墙外。
对于养猪户的卫生厕所改建。规模型养猪户的改厕首选模式是“一池三改”;一般小型家庭养猪户,改厕时必须将人用厕所与猪圈隔开,形成单独的用厕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5日至5月1日)
1、制定改厕方案。各村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做到改厕户底数清楚、登记入册、实事求是的上报镇改厕办公室。
2、宣传发动,落实任务。4月中旬,镇召开农村改厕工作动员大会,贯彻上级农村改厕政策精神,落实全镇改厕任务措施。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改厕知识及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农村改厕的认识。同时各村要把改厕的任务落实到户,迅速形成家家建卫生厕所的良好氛围。镇政府抽调人员,对改厕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分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分解责任,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筹集改厕资金。农村改厕所需资金,实行政府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省市两级对每个改厕户共补贴400元,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根据市统一推广的三格化粪池标准建设,每户需筹资100元。各村要在4月30日前收缴结束,进入农经站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在实施阶段按工程需要及时拨付。
4、落实施工队伍。由各村会同镇纪委、改厕办公室按《如皋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技术规范》的标准对三格化粪池的建设进行招投标(需建厕屋的由农户单独实施),落实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要求,签订合同。对选用的所有材料、设备都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
(二)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
1、搞好改厕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邀请市爱卫会专业人员对各村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懂业务的骨干,深入到村、户加强技术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每个村都有一支改厕技术熟练、业务精通的施工队伍,杜绝没有经过培训、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人员上岗施工。
2、坚持改厕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在改厕过程中,镇村干部和技术人员,要按三格式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的标准和质量进行指导,做到统一图纸,严格把好改厕技术质量关,做到改一户合格一户,避免二次改厕现象的发生。
3、互相交流,强势推进。在改厕的同时各村之间要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好的典型和经验。镇政府将适时召开改厕现场推进会,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改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验收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
改厕任务完成后,各村要逐户填报任务完成表,上报镇改厕办公室,按照《如皋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验收办法》迎接省市的考核、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验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坚定农村改厕的信心和决心。镇村广大干部和群众要充分认识,今年我镇农村改厕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的必要保证。改厕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要把农村改厕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改厕工作就是为广大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提高卫生防病意识,积极参与改厕,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2、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改厕工作难度大、困难多,镇村两级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始终保持步调一致。镇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厕工作的领导。由张益群镇长任组长,周复军、陈慧华、卢生泉、赵美兰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姚松华、宗炳生、陆新明、张浩洋、吴美娟、朱建国及全体分村干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改厕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以及检查验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查工作进度,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复军为办公室主任、吴美娟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村(社区)书记是改厕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改厕工作负总责。
3、加强考核,实行奖惩。要把改厕作为第二季度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一是将改厕纳入年度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6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村责任制考核加10分,6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加5分,7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加2.5分,7月底完成任务低于80%的村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二是实行必要的奖惩。6月15日前完成改厕任务的奖村干部25元/户,6月30日前完成改厕任务的奖村干部20元/户,7月15日前完成改厕任务的奖村干部15元/户,7月底完不成任务的,每少一户扣村干部考核工资10元,8月底完不成任务的,每少一户扣村干部考核工资20元,当年完不成任务的,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该村干部亦不能参与评先评优。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镇政府将对各村改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挤占挪用改厕资金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农村改厕进度周报制,及时汇总各村改厕进展情况。
附件:白蒲镇农村改厕任务分解表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