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多渠道吸纳外资,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特制定鼓励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一、外资部分:
1.注册外资奖
凡提供外资项目信息,并正式签约,经批准形成注册外资的,按注册资本金的档次奖励第一引荐人。
注册资本金3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册资本金5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
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
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外资到帐奖
制造业、现代农业项目注册后,当年形成到帐,按实际到帐注册资本金档次奖励第一引荐人。
注册资本金到帐100万美元以上按到帐额的1‰奖励;
注册资本金到帐200万美元以上按到帐额的2‰奖励;
注册资本金到帐300万美元以上按到帐额的3‰奖励;
注册资本金到帐400万美元以上按到帐额的4‰奖励;
注册资本金到帐500万美元以上按到帐额的5‰奖励。
以上奖项一经确认即时兑付。
二、民资部分:
凡提供民资(南通市以外)项目信息,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现代农业项目,并正式签约,经批准形成注册市外民资的,按注册资本金的1‰奖励第一引荐人。
此奖项待项目投入验收后兑付。
三、第一引荐人为第一时间在镇招商办登记,经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项目投资方负责人共同确认,在项目推进落户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引荐人。
四、本办法自2010年1月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招商热线:0513—88571248 13813645988 15106274267
传 真:0513-88574302
政府网址:http://www.baipu.gov.cn
电子邮箱: 13813645988@139.com